水是極為珍貴的自然資源,是人類賴以生存的基本條件。因而圍繞水的一些舉措格外受人關注。去年,我市啟動了自來水“一戶一表”的改造工程。自改造之始,它就成為人們的焦點話題。岳秀園事件、三和小區的改造還使這一工程一度擱淺。今年,隨著去年試點工作的完畢,“一戶一表”的改造在我市大面積地鋪開,由此引發的一些爭論和糾紛也是此起彼伏。人們對為什么進行改造和改造所收取的費用有著許許多多的疑問,圍繞人們關注的焦點話題,記者近日進行了深入采訪。
焦點一 為什么要進行“一戶一表”改造
市自來水公司供水處處長寇鑌在接收記者采訪時說,所謂“一戶一表、水表出戶、抄表到戶”是指每個家庭用戶只能安裝一只水表,且所有水表均集中統一安裝在戶外住宅的公共部位,由供水企業直接查表,按戶計量收費。
為什么要進行“一戶一表”改造呢?據寇處長介紹,根據國務院和山西省頒布的《物業管理條例》,物業管理區域內,供水、供電、供氣、供熱、通訊、有線電視等單位,應當直接向最終的用戶收取有關費用。從我市的實際來說,實行“一戶一表”也是勢在必行。據介紹,首先,由于歷史的原因,我市的供水企業只對小區的總表負責,而供水企業對各小區內部管線情況不清楚,多數開發較早的小區也無供水圖紙和資料。還有一些開發商為降低成本,小區建設中選取的自來水管道材料質量不過關,造成如今的許多小區管道損壞嚴重,跑冒滴漏現象十分普遍,不僅造成水資源大量浪費,而且也給居民的生活帶來了安全隱患和沉重的經濟負擔,像這樣的小區,自來水管道的改造已到了非改不可的地步。
其次,全市50%以上的居民住戶家中的水表存在著質量問題,有的水表不走,有的計量不準,因此造成了總表與分表的巨大差量。小區居民、物業公司和供水企業由此形成的矛盾也日益加深。為了根除這些矛盾,實行“一戶一表”是最好的解決辦法。
再次,實行“一戶一表”的改造也是為今后實現階梯式水價奠定基礎。按照國家規定,今后居民用水必須實施階梯式水價。對于我市這樣嚴重缺水的城市,實施階梯式水價的節水意義尤為重要。而要做到這一點,只有在實行了“一戶一表、水表出戶”后才能進行。
焦點二 改造費用如何出
同泉路40號大院的一位居民在采訪中對記者說,我們也不是不同意改,只是想弄明白改造費用到底是多少?費用問題實際上也是大多數居民最為關注的焦點。
對此,市自來水公司的寇處長解釋說,根據工程核算,如果實行“一戶一表”,那么每戶改造的費用為1200元左右。關于資金的籌集,《大同市城市供水“一戶一表”實施辦法》中明確規定:新建、改建、擴建住宅項目“一戶一表”工程所需要費用和水表購置費用由建設單位統一出資,納入主體工程建設項目的概算。使用城市公共供水的舊有住宅,“一戶一表”工程改造費用原則上由三方籌資解決,即產權單位、用水戶、城市公共供水企業共同承擔。而實際上,大部分住宅的產權單位已是形同虛設,改造的實際費用就是由用水戶和供水企業兩家共同分擔。
對市自來水公司目前向居民收取的改造費用,記者向市物價局求證,分管供水的鄧局長對記者說,物價部門已對“一戶一表”的改造費用進行了成本監審,監審結果表明,市自來水公司目前向住戶收取的改造費用屬合理范圍。目前,我市物價局正與省物價部門積極聯系,“一戶一表”的改造費用正在審批工程中。
焦點三 各小區的改造費用為何不同
在采訪中,一位居民向記者反映,她所住的那棟樓已實行了水表改造,但不是真正的“一戶一表”,而是一個單元一塊表。今后水費還得居民自己收取。這是為什么呢?還有一些居民不明白的是,為什么各小區的改造費用不一樣呢?據記者了解,市自來水公司根據實際情況的不同,對水表的改造有三種方案,有三種不同的收費標準。一種是真正意義上的“一戶一表”,一種是單元表,一種是單元豎向表。
為什么會有三種不同的方案呢?寇處長介紹說,實行“一戶一表”是最好的方案,但是有的小區由于歷史的原因無法實行“一戶一表”的改造。如一些小區當初建設時,自來水管道是直埋式,無法實行“一戶一表”,因此只能實行后兩種方案。也有的是個別住戶不同意實行“一戶一表”,從而影響了其他住戶的改造,最后只能實行單元表或豎向表。
記者在采訪中了解到,目前的自來水改造中還存在著一些問題,一些小區原本能實行“一戶一表”,但小區物管站沒有征得業主委員會的同意,便進行了單元表的改造,引起了居民們的不滿。針對這種問題,市房管局有關負責人說,有條件實行“一戶一表”的住宅樓,原則上必須實行“一戶一表”。小區物管站一定要與業主委員會妥善協商,征得大多數居民的同意,方可實施改造。小區物管站不能置大多數居民的意見不顧,而強制改造。由于各小區的情況不同,因此水表改造只能是根據具體情況,施以不同的改造措施。
焦點四 水費自己交,物業費是否該降低
實行“一戶一表、水表出戶”對于許多物管企業來說,減少了工作量,也減少了糾紛,不啻是一件好事,但一些物管企業又遇到了新的難題。大同市興升物業公司的李經理對記者說,該企業管理的一處小區目前正在進行“一戶一表”的改造。未實行前,水費是由物業收取,實行改造后,水費由用戶直接向自來水公司交納。自從開始改造后,有不少的居民來管理處質問,水費以后你們也不用收了,為什么管理費不降低?居民們的質問讓物業公司的管理人員頭疼不已。
記者就此詢問了市房管局物業科裴科長,據介紹,國務院頒布的《物業管理條例》第四十二條明確規定,物業管理區域內,供水、供熱、供電、供氣、通訊、有線電視等單位,應當直接向最終用戶收取有關費用。物業企業接收委托代收以上的規定費用,可以向委托單位收取手續費,但不得向業主收取手續費等額外費用。
裴科長介紹說,首先需要弄明白的是,物業企業向住戶收取的管理費與代收水電費的手續費是兩回事,以前物業公司代收水電費并不屬于物業服務的一部分。實行“一戶一表”后,物業公司可以不接收供水企業的委托,而不去代收水費,這樣居民只有自己去供水企業交納水費。如果物業公司接收供水企業的委托,那么作為回報,供水企業還應給委托的物業企業一定的手續費。
摘自:大同日報
2006.06.21